国税总局: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延续至 2027 年底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阅读人数:

     据“光明网”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其中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3 号)规定,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政策,纳税人享受退税优惠须满足两项核心前提:出售自有住房之后,在 1 年以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置住房;卖房与买房属地保持一致,买卖房屋同属一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